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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编辑:  审核人:祝昌远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共山东交通学院纪委

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

关于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师生的廉洁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洁氛围,经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宣传部、纪委、团委联合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宣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学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推动节约型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二、   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学校纪委主办,党委宣传部、团委协办。纪委、宣传部负责教职工参赛作品的征集工作,团委负责学生参赛作品的征集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同分团委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参赛作品的选送工作。 

三、   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   参赛作品内容、形式及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围绕“廉”字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参赛作品非经作者要求,不予退还,由大赛主办单位留存。大赛主办单位在保障作者的创作署名权的前提下具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廉政宣传教育),学校将择优选送参赛作品参加校外各类廉政文化大赛。

参赛作品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团委为单位分别报送至纪委办公室、团委,报送截止时间为 630

参赛作品形式分为以下5类: 

1.        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报送电子版,微电影也可报送脚本。

2.        文学作品类。包括小说、诗词、公益广告、廉政格言等。报送电子版。

3.        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篆刻等艺术设计作品。报送原件及电子版照片,并附创意说明。

4.        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节目统一采用DVD格式录制报送。

5.        书画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各类绘画作品等。作品不限尺寸,不需装裱,报送原件及电子版照片。

五、   表彰奖励 

大赛视参赛作品情况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学校优先推荐获奖的优秀作品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等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廉政文化作品比赛。 

六、   其他事项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出发,本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态度,严肃对待本次大赛,认真落实大赛方案,积极动员、组织师生员工参赛,确保大赛顺利开展。 

  2. 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团委要加强宣传,一方面为大赛营造氛围,另一方面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本单位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 

 

 

中共山东交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 

   20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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