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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
1.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突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聚焦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分析研究“树木”和“森林”情况。
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选任、职称评聘、招生录取等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5.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6.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本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本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8.负责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9.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工作、宣传教育、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议、决定事项。
2.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
3.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4.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及信息。
7.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新闻宣传、网站维护、信息平台等网络媒体建设。
9.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公文的收发传阅、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
10. 贯彻落实上级对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
11. 完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校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单位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4.负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
5.负责向监督检查和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6.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7.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8.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9.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线索处置、系统上报)以及案件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2.负责统一接收上级纪委、巡视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纪检监察室。
3.负责对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4.负责案卷档案和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协调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5.负责定期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按规定向上级纪委上报重要问题线索。
6.负责审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7.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对作出的党纪处理或处分不服的申诉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8.负责参与起草制定校内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校内纪检监察制度制定的咨询、备案审查等。
9.负责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情报信息、廉政档案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同步录音录像等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威海校区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威海校区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派驻机构,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威海校区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学校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监督威海校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强化威海校区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威海校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党委要求在威海校区落到实处。
3.加强威海校区日常监督。紧盯校区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政风险较高或师生反映较多的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协助建立廉政档案。
4.加大威海校区执纪审查力度。根据授权受理威海校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申诉,审查威海校区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在基建项目、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职称评聘、招生录取等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5.依法履行威海校区监察职责。对校区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威海校区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
6.加强威海校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
7.推进威海校区廉洁文化建设,指导威海校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品牌建设。
8.负责对威海校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规定办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9.负责受理和转交校区的有关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信访举报。
10.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书记主持纪委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委印鉴的使用,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组织召开纪委会、纪检工作会议等。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指示精神,通报总结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研究决定有关事宜。
2.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有关单位(部门),对党政领导和其他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审定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报导及其它有关文件材料。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4.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对有违法违纪线索的举报签署查办意见,组织领导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查处的案件负责把关。
5.参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研究,参与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建设工程、修缮工程招投标等工作。
6.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提醒谈话等。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处处长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2.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负责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3.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及信息。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宣传、网站维护等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6.负责纪检监察档案资料管理、印信管理。
7.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综合分析监督各单位(部门)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建议。
2.负责监督检查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向被监督检查和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4.负责督促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事项备案制度,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5.负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
6.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督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7.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负责对涉及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事项,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8.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9.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2.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协助做好案件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3.负责信访件、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系统登记、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
4.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负责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
6.负责廉政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案件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8.负责案卷质量建设。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威海校区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威海校区纪检监察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落实学校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协助校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学校纪委请示、汇报工作,部署并督促完成学校纪委安排的工作。
2.组织召开校区纪检监察办公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有关工作事宜。
3.组织做好校区党内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了解校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校区教职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监督校区纪检监察监督事项报告备案制执行情况,组织对校区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基建项目与修缮项目、仪器设备及其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6.组织做好来信来访等举报登记工作,并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组织做好对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抓好校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的工作情况。协助学校纪委建立廉政档案。
7.组织开展对校区教职工的廉洁从政教育活动,推进校区廉洁文化建设。
8.审核校区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
9.加强校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校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校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校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组织开展提醒谈话等。
10.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2.忠于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纪委工作的重要事项,讨论和决定纪委权限内的党员违纪案件。
3.切实履行纪委的“保护、教育、监督、惩处”职能,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讲真情,说实话;及时掌握了解全校及所在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和党员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纪委汇报。
5.及时向所在单位传达上级和学校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和指导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6.经常与基层单位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研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8.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公正清廉,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校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和模范。
9.深入基层调研,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每年提出不少于2条意见或建议。
10.认真落实《青廉课堂》实施方案,每年针对年轻干部、新入职青年教师、新发展青年党员和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等开展不少于1次的廉洁教育课。
11.按照廉洁文化建设要求,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廉洁文化建设活动。
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纪检委员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协助基层党委(党总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本单位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
3.协助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反对和抵制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在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涉及书记本人的除外)的同时,报告校纪委。
5.维护党员的权利,协助基层党委(党总支)接待和受理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党员的各种检举、控告。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6.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反映。
7.努力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8.深入调查研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工作程序,协助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10.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