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将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的纪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报送到了湖北省纪委监委。
“这已经是第二年了,从去年开始,学校纪委每半年要向湖北省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工作,重要事项、重要案件要随时报告。”万清祥介绍,对武汉大学加强监督的不止是在所处地区上级纪委监委,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体制改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31所中管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中管高校纪委书记也改为由中央纪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提名、考察。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并与中共湖北省委商得一致,决定:万清祥同志任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去年年初,教育部网站公布了万清祥的任职通知,万清祥成为首位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任命的高校纪委书记。
万清祥到任武汉大学的第二天,就起身赶赴北京,列席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第一次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万清祥告诉记者,集中考核,也为高校纪委书记相互交流工作、相互借鉴提供了平台。
在万清祥的办公桌上,几个“红头文件”很是显眼。“现在中央纪委的有关文件可以直接发至学校纪委,有了‘直通车’,高校纪委的权威性大大增强。”
“今年年初,我再次前往北京,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我们的首次年度述职和考核。很有压力,但也更有动力。”万清祥介绍,每年的考核结果还要通报教育部党组、抄送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便于其掌握高校纪委书记履职情况,共同加强领导。除此之外,中央纪委每年还会召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到中管高校蹲点调研,进一步推进监督责任落实。
去年11月,教育部党组按照改革要求,制定印发了专门的文件,对教育系统直属高校纪委机构改革进行了部署安排,对人员编制、干部职数、内设机构设置等内容直接量化、具体化。据了解,武汉大学纪委内设机构由改革前一个副处级、三个正科级调整为现在的一个正处级、三个副处级,将信访与审理室调整为信访与案件审理管理室,各部门职能更加明晰,部门间的监督制约也得到加强。此外,党委巡察机构中,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被独立设置。
“各方清晰明确的职责任务,使高校纪委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这是万清祥履职一年半以来的一个强烈感受。
去年,武汉大学发生了一起较大数额的科研经费违规报销问题。定性和处置方式有些争议。学校纪委及时向湖北省纪委监委和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请示,得到了非常专业的指导,既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又警示教育了相关科研人员,同时推进学校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当事人口服心服,相关科研工作人员也深受教育。”万清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