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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交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编辑:王希  审核人:祝昌远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业)行为,纪委决定在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人员范围

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

二、活动步骤

(一)请承诺人员根据岗位不同,自行下载打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附件1,适用于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双面打印)或《党员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2,适用于普通党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承诺人员具体岗位及廉政风险等情况进行细化。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本单位(部门)科级干部和党员现场签订承诺书,在本单位(部门)范围内公示或选取代表进行宣读,并保管承诺书。

(三)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的承诺活动并将承诺书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活动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廉政承诺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廉政承诺活动,既要宣传好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完成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同时又要教育党员干部恪守承诺,确保承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2.《山东交通学院党员廉洁从业承诺书》



                  中共山东交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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